【科技资讯】证监会报告揭八类财务问题!"研发支出"成监管重点,严禁虚增无形资产 - 科普头条

【科技资讯】证监会报告揭八类财务问题!”研发支出”成监管重点,严禁虚增无形资产

信息分类 科技资讯 / 资本市场监管
信息来源 第一财经(今日头条转载)
原文发布时间 2026-08-15
发布机构 中国证监会
报告名称 《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
本站采集时间 202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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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证监会组织专门力量对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抽样审阅。截至2026年4月30日,共5517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其中214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比上一年增加22家。214家公司中,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或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109家,保留意见87家,无法表示意见18家。

证监会指出:”总体而言,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理解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但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在收入、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资产减值、研发支出等方面,存在会计处理或财务信息披露错误。”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研发支出”相关问题是报告新增专项,2024年报告仅将研发相关问题零散归入板块,未单独设立一级专项章节。

八大类财务问题总览

序号 问题类别 监管关注度变化
1 收入确认 出现四大新问题
2 金融工具 ⬆️ 从第三位提前至第二位
3 研发支出(新增专项) 🆕 首次单独设立一级专项章节
4 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
5 资产减值 含商誉减值、集成电路业务资产组
6 其他确认和计量 存货、停工损失、子公司转让、股权、搬迁、租赁
7 列报和披露 现金流量、投资筹资、子公司相关
8 非经常性损益

一、围堵收入虚增漏洞:四大新问题

与此前收入确认时段不恰当、点价模式销售收入核算不恰当等问题不同,此次抽样发现收入确认方面存在四大新问题

新问题 典型表现
未恰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进出口企业仅做出口报关退税代理,却用总额法确认收入,虚增营收规模
未恰当确认和计量合同履约成本 成本归集与摊销处理不当
未恰当判断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 收入确认时点与实际控制权转移不一致
未恰当处理可变对价 返利、折扣等可变对价估计不当

证监会特别指出,有的上市公司从事出口贸易及服务业务,通过商品购销方式帮助境内供应商完成出口报关退税并获取利润,采用总额法确认出口贸易业务收入。但实际交易中,相关业务为供应商指定客户,公司仅负责报关后交付,根据境外结算价款确定与境内供应商的结算价款,承担存货跌价、毁损风险极小。证监会强调,若无确凿证据表明公司能够控制相关商品,则应作为代理人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二、金融工具监管升至第二位

与上一年相比,”金融工具相关问题”从第三位提前至第二位。主要存在五个典型问题

  1. 未恰当处理持有的有限寿命主体投资份额
  2. 未恰当确认购买其他投资方所持有子公司股权的义务
  3. 未恰当对合同资产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4. 未恰当核算应收款项及其坏账准备
  5. 未恰当计量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证监会列出三类有限寿命主体投资的典型错误:将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有限寿命主体投资份额指定为FVOCI金融资产;以清算时仅按净资产份额分配为由列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计划长期持有封闭式基金并已与管理人口头协议延期为由列为权益工具。证监会明确:有限寿命主体投资份额从发行方角度不符合权益工具定义,投资方不应指定为FVOCI,也不能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三、”研发支出”成最新监管重点(新增专项)

随着A股”含科量”不断提升,科技类公司暴露出不同于传统公司的财务处理问题。证监会在监管报告中新增”研发支出相关问题”专项,列出三类典型”反面案例”。

问题一:委外研发支出会计处理不恰当

有的上市公司在研发项目尚未通过技术可行性鉴定、不满足资本化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将预付开发方的款项全部计入开发支出。还有的公司与受托方约定分阶段验收,在第一阶段验收完成后即将该阶段全部支出资本化,未恰当评估第二阶段研发活动技术可行性及对项目整体经济利益流入的影响,导致后续对第一阶段归集支出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证监会强调,若委外研发项目处于研究阶段或尚未达到资本化时点的开发阶段,应当按研发进度将相关支出计入研发费用,不得虚增无形资产

问题二:定制化产品研发中无形资产与存货计量不当

有的上市公司为客户研发并生产定制化产品,研发过程中形成的样机将随量产产品一同销售,公司可就研发成果申请专利且研发成果可用于其他客户合同。在研发支出达到资本化时点后,公司将原材料支出资本化计入存货、其他费用类支出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未恰当分摊相关成本费用。

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可销售样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应当确认为存货,以正常设计生产能力下的必要合理支出为基础确认存货成本,并将剩余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计入无形资产,不应简单根据料工费区分计入无形资产及存货成本

问题三:内部研发项目支出确认不恰当——技术中台/研发底座能否资本化?

这一问题尤其值得科技企业关注。有的上市公司将自行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用途分类:

  • 技术能力层软件(研发底座、技术中台):开发支出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后续摊销计入研发费用
  • 业务应用层软件(可直接对外服务的业务应用):后续摊销计入相关项目成本

证监会明确认为,技术能力层软件仅作为后续研发的基础支撑工具,其本身不直接产生产品、不对外提供服务,经济利益实现高度依赖后续研发项目的成功与否,其自身及支撑的后续研发项目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相关产品和技术存在较为成熟的外部市场,否则通常难以有效证明其自身存在市场或具备充分的有用性,前期相关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无法确认为无形资产,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对科技企业的直接影响:大量AI、软件、SaaS公司将”技术中台””研发底座””AI基础平台”等底层技术支出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做法,可能面临监管质疑。证监会的口径非常明确:仅供内部研发支撑、不直接产生收入的技术能力层软件,通常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非资本化。这将直接影响科技企业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四、资产减值典型案例

在资产减值方面,证监会发现两类突出问题:

  • 集成电路企业资产组划分不当:有的上市公司从事两类不同的集成电路业务,相关业务均可独立产生现金流入,但公司将两类测试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全部作为一个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 商誉减值测试中不恰当纳入新增业务:有的上市公司在对收购标的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购买日后标的公司新增的算力业务板块纳入原系统集成业务商誉资产组,在预测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时不恰当地考虑了新增的算力业务收入。

五、证监会后续监管安排

证监会表示,将从三方面强化后续工作:

  1. 完善机制:不断完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监管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2. 跟进处理:持续跟进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发现的各类问题,依法依规做好后续监管处理
  3. 实践指导:针对市场热点难点会计实务问题加强实践指导,不断增强资本市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与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一致性、有效性

同时,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高度重视会计监管报告揭示的问题,认真纠正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错误,及时掌握并正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经今日头条转载。原标题:证监会报告揭八类财务问题!”研发支出”成监管重点,严禁虚增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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